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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河洛中学初中部招生政策
我校2008年七年级计划招生六个班。为吸引小学优秀毕业生到我校就学,学校决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可优先到我校教导处报名:
条件一:参加“华杯赛”、奥数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区级一等奖以上者;
条件二:参加洛阳市外语学校、第二外语学校、小八中等学校提前招生考试成绩优异者;
条件三:小学期间被评为区级以上“三好学生”者;
条件四:小学期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累计三次及以上者;
条件五:艺术特长生获市级以上奖励者。
其他学生的报名,遵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为鼓励优秀小学毕业生到我校学习,对成绩特别优秀者,学校还将减免部分杂费或借读费,对在小学数学“华杯赛”、“奥数比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其以上者进行一次性的入学奖励。同时,学校每学期还将对在期末统考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颁发奖学金,一等奖为500元/人,二等奖学金为80元/人,三等奖学金50元/人。
学校为鼓励毕业班教师积极向我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学校将对在七年级第一次期末统考中年级前30名学生的毕业班班主任进行奖励,并对向我校推荐优秀毕业生的学校教职工到我校进行体育锻炼提供优惠。
洛阳市河洛中学
2008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