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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洛阳市教育局系统法治城市创建活动

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共洛阳市、洛阳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洛阳市教育系统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创建工作努力为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法治城市建设,构建教育行政机关依法治教、学校依法管理、师生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领导决策、学校管理、师生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领导决策、学校管理、师生权益保障“法治化”,确保校园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争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    创建工作任务

(一)推进依法治教(校)体系建设。

1、推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2、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

3、落实党务公开制度。

4、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坚持依法管理教育事务。

2、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3、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4、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5、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6、深化政务公开。

7、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8、加强对各类收费项目的监督。

9、加强对教育执法行为的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三)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1、建立健全制度。

2、加强青少年法制制度。

3、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完善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

6、学校安全稳定,无校园违法事件发生。

四、    保障措施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3、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洛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3-21印发

 

来源:      时间:2010-3-24 上午 09: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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